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,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。为了履行教书育人职责,提升职业道德素养,使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具备下列意识: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履行教师职责,珍惜教师声誉。爱国守法,敬业爱生,教书育人,严谨治学,服务社会,为人师表,做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“四有”好老师。秉持“励志图存、自强不息”的“胡杨精神”,立德树人、不负使命,甘于奉献、广育栋梁,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。
在此条件下,支部对教师党员的师德要求如下:
一、坚定政治方向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;不在公司产品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二、自觉爱国守法。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恪守宪法原则,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;不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。
三、传播优秀文化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;不通过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、转发错误观点,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。
四、潜心教书育人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教育规律和员工成长规律,因材施教,教学相长;不违反教学纪律,敷衍教学,或擅自从事影响公司产品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。
五、关心爱护员工。严慈相济,诲人不倦,真心关爱员工,严格要求员工,做员工良师益友;不要求员工从事与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。
六、坚持言行雅正。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,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自重自爱;不与员工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,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行为。
七、遵守学术规范。严谨治学,力戒浮躁,潜心问道,勇于探索,坚守学术良知,反对学术不端;不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,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。
八、秉持公平诚信。坚持原则,处事公道,光明磊落,为人正直;不在招生、考试、推优、保研、就业及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
九、坚守廉洁自律。严于律己,清廉从教;不索要、收受员工及家长财物,不参加由员工及家长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,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。
十、积极奉献社会。履行社会责任,贡献聪明才智,树立正确义利观;不假公济私,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、校徽、专利、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。